區公所社會課基層公務員以孤獨死議題進行論文研究,分享自身經驗及相關人員訪談內容,能更了解獨居安老的實務運作情況。
- 書名:如果孤獨死將是大多數人的未來
- 作者:李夏苹
- 出版社:網路與書
- 出版日期:2024/04/26
- 字數:101,389字
- 讀墨簡介:https://moo.im/a/37tKLO
※ 以下感想會提到部分書籍內容
▼ 閱後感想
從社群看到此書情報,書名一針見血讓我感覺「這應該確實會是我的未來」,很有必要提前面對,於是從圖書館預約借回拜讀。
看完會對獨居老人身後事有比較清楚的概念,流程如下。
死亡被發現→報警→員警會同鄰里長確認死者身分,協尋通知家屬→相驗開立死亡證明。
遺體:送殯儀館→若查無,區公所發文公告三等親內家屬於公告起25日內認領遺體→無人認領則由殯葬處依社會救助法規定進行聯合奠祭樹葬。
遺產:員警、村里幹事與社會局或區公所社會課,三方會同清點死者遺產→社會局或區公所社會課保管遺產→無家屬可處理,選任後將遺產交由遺產管理人。
遺屋:無家屬或房屋所有權人,里幹事通知環保局清潔隊清運消毒。
看完就會感到安心(?),等親屬都走了只剩自己也不用太擔心死後的事,政府會處理,交給因公而堅強的員警、里長、殯葬處和清潔人員就好,可以放心拍拍屁股去另一個世界(喂)
書中提到一個觀念覺得蠻有道理:「誰說孤獨死一定是壞事!」
比起送醫被插管電擊搶救飽受折磨還要持續給付醫療費,默默死在自家不用讓醫生搶救給家屬交代,該走就走其實也不錯?
自家變凶宅房價跌?都死了還管什麼房價,房子不是應該在退休時拿來以房養老跟銀行借錢,這樣活著的時候有錢花,死了就給銀行法拍,拍完還有剩看要給國庫還是捐弱勢。至於沒房子只能租屋的情況,老年租屋其實很困難,願意租的房東應該人不錯能夠體諒,或寄望社宅?
很久才被發現屍體長蛆臭得要命?雖然很對不起鄰居、葬儀社和特殊清潔單位,反正前者忍一時風平浪靜(?),後兩者肯定見習慣了,死都死了也不用太在意身體有沒有長蛆吧?
咳,孤獨死之所以讓人覺得可怕,或許因為發臭長蛆被寵物吃掉的結果顯得太淒涼,在意的話,其實只要預防「死後很久才被發現」這點,像是生前主動通報獨居老人讓政府列冊定期電話問安關懷訪視,但因公務機關人力不足,少子化高齡化的社會關懷獨老頻率較低,更有用的是維持鄰里關係、去參加一些社區活動交些朋友,現在不婚不生那麼普遍,以後肯定會流行孤獨老人社群,約定大家每天傳早安長輩圖報平安之類(不對),這樣誰超過幾天沒出現就能趕快報警去敲門破門送關懷。或書中分享的日本孤獨死對應措施「紅外線感應器監測失去生物反應主動連線通報保全公司」、「戴計步器電子錶把結果遠端傳給指定者」,這樣就能及早發現死亡,杜絕長蛆、維護鄰里清潔!
其他需要知道的還有孤獨老人簽「生前契約」不太可靠,沒人通知的話業者不會及時得知死訊,且業者非三等親無法第一時間憑契約認領遺體辦喪事(要公告25日無人認領才能),無法履行契約也無從退款,除非日後修法放寬認領遺體條件,否則簽生前契約意義不大,公證遺囑應該更有用(但遺產一多就會產生風險,生前該花還是別太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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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考上公務員後,原本負責文化行政業務,不知是否因為行為太刺頭,常公開批評公務體系僵化死板,或許立意良善,卻沒考慮到公務機關的難處與不希望增加工作量的人性,之後被調到社會課老年福利科櫃檯,首次被交付「點交獨居老人遺產」工作時因對屍體對死亡的恐懼而心生排斥,一度想以「法律未明確規定,流程圖不屬於法源」拒絕這項業務,後來接觸越來越多需要幫助的老人,才意識到在這個單位其實能做很多,而決定以獨居老人為在職進修的研究所論文議題,持續訪問並仿效持續努力解決問題的「公務勇者」們。
讀完此書才知道民間力量有多大,許多人為了讓世界變得更好,自願扛起社會責任,「友洗社創」幫助街友自力更生洗刷汙名、「行善體驗營」不募款只募人去現場幫助需要幫助的社會弱勢、捐棺不如捐給聯合奠祭機關……除了認識並計畫獨老善終,也能知道想貢獻力量的話能怎麼做,是能讓人正視老年未來的警示之作。
p.s.之後逛到FB這篇「獨居老人不動產遭不法人士過戶」,不僅現場金錢動產可能遭分贓,連不動產都會被盯上,遺產太多就會引發貪念呢,可惜人無法預知自己死期,無法算好把死不帶去的身外之物提前花光光。
這時候就突顯出以房養老的重要,沒繼承人的話可以用房子借錢當退休金,死後銀行會法拍不動產受償,有抵押權,詐騙集團騙到所有權也沒用,除非房產太值錢賣完還有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