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名其妙(還在莫名其妙),十年耶!十年生死兩茫茫的十年耶!十年後突然出現,還說「讓妳久等了」,搞什麼啊!好像那十年的空白都是屁!
- 名稱:夢をもう一度
- 公司:美蕾
- 發售平台及日期:PC(18禁)、2006年6月3日
- 都築 俊 CV:紫花薫
- 泉 智明 CV:山芋タロウ
- 吉野 仰 CV:山賀弘一
- 久我直樹 CV:沖野靖夫
- 一姫真矢 CV:浜五郎
- 雪村 繪 CV:犬神帝
女主角居然一直一直忘不掉這個十年前的存在,有事沒事就在懷念他,啊好難理解!
俊,有點軟弱……像這樣輕易放棄的人,雖然是逼不得已,為了家人、為了事業,那就隨便吧。既然放手,何必再苦追……既然被捨棄,何必再留念。
初戀最難忘?但如果形體變得不堪,男的有著啤酒肚、禿頭、嚼檳榔,女的發福,黃臉婆樣地歇斯底里,大概「再邂逅」就不會發生了吧〈人是很講求皮相的動物〉,認不出對方來、擦身而過,把彼此最美好的一面留在回憶裡。
某個情節中,因俊所屬的公司社長女兒綾香對他的執著,以跳樓威脅,要他不能離開她……之後他也的確和女主角分開,留在綾香身邊照顧她,但綾香會突然變好人叫他去找女主角吧,她已經沒關係了。
〈那妳之前跳樓幹嘛,無聊喔……是死過一次後大徹大悟嗎,不合理啊〉
但是女主角以為他和綾香在一起,也生了小孩了……〈新聞雜誌的誤導〉所以女主角也隨便找人嫁,之後俊找到她時,她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了。
男主角不對……………被困住又不逃出去,什麼也得不到喔。
女配角不對……………以死脅迫最低劣,之後還放手真是莫名其妙……
女主角不對……………喜歡卻什麼也不敢做,還隨便找人嫁,不管妳了!
大概像這樣…………
俊:「綾香妳也很好,但我無法控制自己一直想著她,捨棄了那麼多,這次我再也不要放手了!……但如果妳以死相逼的話,我也可以放棄她,留在妳身邊的…」
綾香:「我無法控制自己去愛你,不擇手段也要留住你,我這樣強烈的愛情,比不上那女人嗎?我能帶給你更多啊!所以請你留在我身邊!……但如果你非她不可,還是不要勉強你,去她的身邊吧,我一個人沒事的。」
女主角:「我無法控制自己想著俊,即使十年了,當初對他的心動仍然存在,即使我身邊有很多男人可以選,卻總會想起和他的一切…… 但如果他選擇別人,這也沒辦法,男人都是這樣的…我還是找個會好好對待我的人隨便嫁了」
囧囧囧囧囧
女配角那種以死要脅的手段最差勁!把自己弄成那樣悲慘的地步,把心不在自己身邊的人拴住,這樣就高興了嗎?偏偏這樣的情節,現實或小說中都常見……
總有這樣不珍惜自己的人,妄想以此留住一切,有時就這樣走上絕路,被捲入其中的人,卻因為他人的任性,一輩子背負著指控或內疚,根本與自已無干啊!
在櫻花樹下的結局〈美蕾很愛櫻花樹〉,過了四十年都沒變,應該是遊戲公司偷懶不作新圖,這種態度實在很草率。大概是找的攻略有錯誤,沒跑到俊的Best ED,很多CG沒開出來,也沒跟他「做」過,不過算了,隨便吧。